2015年1月至4月,北京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57天,占总天数的47.5%,较14年同期增加了8天。
2015年前四个月,北京市细微颗粒物(PM2.5)同比下降19.0%;二氧化硫、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(PM10)同比分别下降43.1%、13.7%和12.3%。其中,延庆、海淀、门头沟、怀柔、石景山、昌平等区县的PM2.5浓度降幅较大,超过全市平均水平。
自2015年伊始,北京市首先压减燃煤,使二氧化硫浓度在一季度实现了历史同期最低、3月中旬进一步关停了京能、国华两家燃煤电厂,促使二氧化硫累计浓度同比降幅已扩大到43.1%。
同时,北京市加快淘汰老旧车辆、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等措施,使北京全市二氧化氮浓度在前四个月出现了明显下降。
此外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协同纺织,使外埠的污染传输影响有所降低。再加上较为有利的扩散条件,为北京市前四个月的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。
据北京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自新《环保法》实施以来,北京市区两级环保、城管、质监、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,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大力打击。仅2015年前四个月,北京市共试试环境行政处罚775起,金额2315.12万元,较全年同期分别增长9%和41.62%;依据新《环保法》共实施查封扣押案件36起。
